元宵節牽手情人節,你選團圓還是浪漫?
  鮮花店的玫瑰及鮮花禮盒等情人節禮物逐漸熱銷。本報記者王釗攝
  今年的2月14日,恰逢農曆正月十五元宵節,元宵節與西方傳統情人節恰為同一天的現象19年才出現一次,上一次發生在1995年,下一次將出現在2033年。
  這兩個節日的“喜相逢”,也讓不少人面臨選擇,一支玫瑰的芳香,配上燭光晚餐,可以成全二人世界的浪漫;而一碗元宵的醇香,加上一家老小的歡笑,足以享受闔家團圓的溫馨。左手親情,右手愛情,該作何選擇?
  糾結:家人要團圓,女友要過節
  “上一次兩節趕在一起的時候,我們還小,下一次趕在一起,我們已老,所以趁我們年輕,過一次難忘的元宵節和情人節。”這是網上的一段富有詩意的留言。雖然文字很優美,但是卻讓很多年輕人變得很糾結,因為今年很多人都面臨著一個選擇,陪了佳人,就沒法陪家人,而陪了家人,就不能陪伴佳人。不少年輕人這幾天都在為“魚和熊掌難以兼得”而糾結著。
  “這兩天一直挺糾結的,2月14日到底是陪父母還是女友,到現在都還沒定下來。”25歲的黃翔是一名電腦程序員,平日工作比較繁忙,半年前經人介紹認識了現在的女友,兩人平日相處得比較好。“今年的情人節是我們倆在一起的第一個情人節,要是不能一起過心裡覺得挺遺憾的。”黃翔說。黃翔告訴記者,從小到大每年的元宵節,一家人都會聚在一起吃團圓飯,在他的心中元宵節這一天和家人在一起已經成為一種習慣,但今年女朋友提出想過兩人的第一個情人節,這讓他感到非常糾結。
  調查:多數人更看重元宵佳節
  對於情人節撞上元宵節,要選“玫瑰”還是“湯圓”的問題,連日來記者採訪了一些市民,大多數人表示,在正月十五這一天選擇和家人在一起共度元宵節。“我的元宵節準備和爸爸媽媽在一起吃團圓飯,吃完飯後再陪著爸媽一起看元宵晚會。”27歲的市民彭先生說。這樣做會不會讓女友感覺到冷落?彭先生表示,他和女友戀愛時間比較長,感情很穩定,因此情人節可以提前或者推後再過,把正月十五元宵節留給家人。
  記者在新浪微博發起“當情人節撞上元宵節,你陪誰?”的網友調查中看到,參與調查的網友有900餘人,其中872人表示將與家人一起過元宵節,只有93人表示會和戀人一起過情人節。
  辦法:帶“佳人”見家人共度佳節
  採訪中有些情侶表示,雖然今年情人節與元宵節碰在了一起,但他們已經想好瞭解決的辦法。“我準備把女朋友帶回家,兩個節日一起過。”25歲的唐先生告訴記者,他與女朋友戀愛一年了,準備今年帶女友回家見父母,正好遇上這樣的節日,乾脆就把女友帶回家一起吃元宵。
  在採訪中有許多年輕人選擇了和唐先生一樣的解決方案,就是帶戀人回家陪父母,把情人變成親人,雙節一起過。唐先生認為元宵節是傳統的“年尾”,也就意味著春節的正式結束,家裡老人都很看重這個合家團圓的日子。但是隨著自己年齡越來越大,陪父母的時間卻越來越少,只要真正相愛,每一天都是情人節。
  本報記者王釗  (原標題:元宵節牽手情人節,你選團圓還是浪漫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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